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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姐良缘隐私政策

版本号:V1.7 更新日期:2026 年 9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9 月 13 日 · 自您在线提交成功之日起生效

《马姐良缘隐私政策》

版本号:V1.7 更新日期:2026 年 9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9 月 13 日 · 自您在线提交成功之日起生效

【特别提示】本政策适用于“马姐良缘”平台全部客户端及相关服务。请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对外提供个人信息、以及您的权利行使方式等内容。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我们将通过单独弹窗等方式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您勾选同意本政策,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您不同意,请勿使用我们的服务,或仅使用无需相应授权的基础浏览功能。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1 收集信息的一般原则

我们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仅在为实现婚介服务所必需的最小范围内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不过度收集与服务无关的信息。我们不会因您拒绝提供非必要信息而拒绝向您提供基础服务。

下列表格说明我们在各业务场景下收集的信息类型、目的与拒绝提供的后果。

1.2 注册与实名认证场景

信息类型 具体字段 使用目的 是否必需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 创建账号、登录验证、安全保护、发送服务通知 必需
身份信息(敏感) 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 履行网络实名制法定义务、核验会员真实身份 必需
面部识别特征(敏感) 活体人脸图像及比对结果 确认证件持有人与账号使用人为同一人,防止盗用他人身份 必需
基础资料 性别、出生日期、身高、体重、民族、户籍地、常住地、婚姻状况、学历、职业、收入范围 建立会员档案、生成择偶匹配推荐 性别、出生日期为注册必需;身高、体重、民族、户籍地、常住地、学历、职业为选填;收入范围为选填,未填写不影响注册与匹配推荐
婚姻状况声明 单身状态承诺、离异或丧偶情况说明 核验征婚者是否符合服务条件 必需

注:拒绝提供上述必需信息的,我们将无法为您完成注册或实名认证,您亦无法使用推荐、沟通等核心功能;但您仍可浏览平台公开介绍页面。

1.2.1 【敏感个人信息单独同意】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影像、面部识别特征、婚姻状况等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被非法使用,可能导致您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我们仅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处理上述信息,并将在处理前通过单独弹窗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本平台不收集您的宗教信仰、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与婚介服务无关的敏感个人信息。

1.3 提供婚介服务场景

信息类型 具体字段 使用目的 是否必需
形象资料 本人头像照片、生活照片、自我介绍文字或视频 生成会员展示资料,供其他会员了解您 选填(未提供将影响匹配效果)
择偶条件 期望的年龄范围、身高、学历、地域、婚姻状况、收入、生育意愿等 执行匹配算法、生成推荐结果 必需(用于婚介服务)
认证补充信息 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证明、房产车辆信息、征信授权(如有) 对会员申报信息进行交叉核验并加注认证标识 选填(自愿认证)
服务沟通记录 站内消息、红娘沟通记录、约见安排记录 提供服务、留存服务记录、处理投诉争议 必需
交易信息 订单编号、服务项目、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渠道、发票信息 完成收费、开具凭证、履行法定留存义务 必需

注:支付功能由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本平台当前通过网络支付渠道(微信支付,服务提供方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在线支付。我们不会收集、存储您的银行卡密码、支付密码、完整卡号等支付敏感信息。

1.3.1 对自愿提交的认证补充信息,我们将通过相应渠道核验后在您的资料页加注认证标识;对未经认证的信息,我们将明确标注“用户自填,未经核实”。

1.4 安全保障与运维场景(本平台当前以网站 mjly.xjzyhj.com 及微信内 H5 页面形态提供服务,不设有独立移动客户端,本表不涉及独立移动客户端专属字段)

信息类型 具体字段 使用目的
设备信息 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浏览器类型与版本(随您访问网页的请求自动携带) 保障账号与交易安全、排查异常登录、适配您所使用的浏览器或微信客户端版本
日志信息 IP地址、访问时间、操作记录、浏览记录 安全风控、故障诊断、服务优化

1.5 系统权限调用:本平台当前以网站 mjly.xjzyhj.com 及微信内 H5 页面形态提供服务,不设有独立移动客户端,故不申请操作系统级的相机、相册/存储、定位、麦克风、通知等系统权限,亦不申请通讯录权限。您上传头像、认证材料等文件时,通过您所用浏览器或微信客户端自带的文件选择功能完成,相关文件访问授权由该浏览器或微信客户端按其自身机制向您征询并管理;关闭该授权仅导致相应上传功能不可用,不影响其他功能的正常使用。

1.6 无需取得您同意的情形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在下列情形中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取得您的同意:

(1)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需(如网络实名制、依法配合监管检查);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范围内处理;

(5)依照法律规定在合理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及同类技术

2.1 为保障服务正常运转、简化您的操作步骤,我们可能在您的设备上存储名为Cookie或本地缓存的小型数据文件。Cookie通常包含标识符、站点名称以及一些号码和字符。

2.2 Cookie及同类技术仅用于:记住您的登录状态与偏好设置、保障账号与交易安全、统计分析服务使用情况以改进产品。我们不会将其用于本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

2.3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管理或删除Cookie。多数浏览器均为用户提供了清除缓存数据的功能,您可在浏览器设置中进行相应操作。清除后可能影响部分功能的正常使用。

三、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3.1 向其他会员展示(婚介服务的必要环节)

3.1.1 婚姻介绍服务的核心在于向符合条件的其他会员展示您的资料。您在平台填写的会员资料(昵称、年龄段、身高、学历、职业类型、常住城市、择偶条件、您选择公开的照片及自我介绍),将按您设置的可见范围向其他会员展示。

3.1.2 我们默认仅展示实现婚介目的所必需的非敏感信息。您的真实姓名全称、身份证件号码、精确位置、联系方式、收入与资产明细等敏感信息,默认不向其他会员展示。

3.1.3 您可通过“我的—隐私设置”自主控制资料的可见范围(如仅匹配对象可见、隐身浏览、关闭访客记录)。设置后我们按您的选择执行。

3.1.4 双方建立联系后交换的联系方式,属于双方自主行为。请您审慎决定是否向对方提供。

3.2 委托处理

为实现身份核验、短信发送、支付结算、云服务托管、内容安全审核等功能,我们可能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与安全保障能力的服务商处理相关信息。我们将与受托方签署数据处理协议,要求其仅在委托范围内按我们的指示处理,不得超出约定目的使用,并采取不低于本政策标准的安全措施。受托方名称、处理目的与处理的信息种类详见《马姐良缘第三方SDK目录说明》,该目录为本政策的组成部分。

3.3 向第三方提供

3.3.1 我们承诺:未经您的单独同意,不将您的个人信息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不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用于商业推广营销。

3.3.2 在下列情形下,我们可能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并会事先告知您接收方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种类,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1)为完成身份核验,向具备资质的实名核验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身份信息比对请求;

(2)为完成婚姻状况等信息认证,在您明确授权后向相应核验渠道发起查询;

(3)为完成支付,向持牌支付机构提供订单金额、订单编号等必要交易信息;

(4)您主动要求或授权的其他情形。

3.3.3 第三方SDK的信息处理情况详见《第三方SDK目录说明》,该文件是本政策的组成部分。

3.4 依法无需同意即可提供的情形

在下列情形中,我们可能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而无需事先取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6)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强制性要求。

在依法配合行政、司法机关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时,我们将审查该要求的合法性,并要求其对所提供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尽可能限定提供范围。

3.5 转让与公开披露

3.5.1 我们不会转让您的个人信息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形除外:(1)已取得您的明确同意;(2)在涉及合并、分立、解散、被收购等情形时,我们将要求新的持有方继续受本政策约束,否则将要求其重新取得您的授权同意。

3.5.2 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除非已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或依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

四、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4.1 存储地点与期限

4.1.1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向境外提供。

4.1.2 存储期限:我们仅在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具体为:

信息类型 存储期限 法律依据/说明
会员资料、服务记录、满意度信息 自服务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3)年 婚姻介绍服务相关监管要求
交易信息、订单记录 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3)年;涉及记账凭证的按税法规定期限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税收征收管理相关法律
实名认证信息(身份证件、人脸比对结果) 账号存续期间;自您主动删除/注销之日起,我们按法律要求保留 3 年(1095 天),期满即删除。 网络实名制法定义务
日志信息 不少于六(6)个月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投诉举报及处置记录 自处理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三(3)年 监管检查与争议处理需要

4.1.3 超出上述期限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4.2 安全保护措施

4.2.1 技术措施:对敏感个人信息,我们采取与其敏感程度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已落地的措施包括:① 访问权限控制;② 操作留痕;③ 传输加密;④ 数据库触发器留痕;⑤ 哈希链封存 + 每日校验;⑥ 异地存证;⑦ 旧域名接口公网封禁;⑧ 查询打码。并将持续推进存储加密、去标识化等技术加固。上述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以我们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开展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结果为准。

4.2.2 管理措施: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与内部权限分级体系,实行最小必要授权;对可接触会员信息的员工实行实名管理、权限审批与行为审计;与相关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并开展定期培训;禁止员工随意查阅、复制、传播会员信息。上述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记录,我们以书面文件形式留存,接受监管检查。

4.2.3 合规审计:我们将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定期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合规审计,并及时修复发现的安全漏洞。

4.2.4 安全事件处置:如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事件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并以推送通知、公告、短信等合理方式告知您,同时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2.5 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请您妥善保管账号密码,不向他人透露,不在非官方渠道输入个人信息。如发现账号异常,请立即联系我们。

五、您的权利

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下列权利。我们承诺不设不合理条件限制您行使权利。

权利 内容与行使方式 响应时限 行使路径
查阅、复制 查阅您的会员资料、认证信息、订单记录、沟通记录,并可申请复制 十五(15)个工作日内 我的—设置—个人信息管理,或联系客服
更正、补充 发现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时申请更正、补充 十五(15)个工作日内 我的—编辑资料,或联系客服
删除 在处理目的已实现或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我们停止提供服务、您撤回同意、我们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等情形下申请删除 十五(15)个工作日内 我的—设置—个人信息管理—申请删除
撤回同意 撤回此前提供的授权同意(含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以及您通过所用浏览器或微信客户端作出的文件访问授权) 即时生效 您所用浏览器或微信客户端的设置,或平台隐私设置页面
拒绝自动化决策 拒绝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对您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要求对匹配推荐结果进行说明 十五(15)个工作日内 联系客服提出
可携带 在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时,请求将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处理者 十五(15)个工作日内 联系客服提出
注销账号 申请注销账号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个人信息 十五(15)个工作日内 我的—设置—账号与安全—注销账号
获得解释说明 对本政策或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提出疑问并要求解释 十五(15)个工作日内 客服渠道

5.1 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您的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亦不影响我们基于其他合法事由进行的处理。

5.2 在下列情形下,我们可能无法响应您的请求,并将告知您理由:(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4)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5)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6)涉及商业秘密的。

5.3 如您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有权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将在收到您的投诉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答复。

5.4 已故个人信息相关权利: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合法、正当利益,可以依法对死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六、未成年人保护

6.1 本平台仅面向年满十八(18)周岁的成年人提供婚姻介绍服务。我们不会主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亦不允许未成年人注册使用。

6.2 我们通过身份证件核验与人脸识别等措施识别注册者是否为成年人。如发现未成年人注册或使用本平台,我们将立即封禁账号并删除其个人信息。

6.3 如您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向我们提供了个人信息,请通过本政策第八条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后立即删除相关信息。

七、本政策的更新

7.1 我们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业务调整适时修订本政策。修订后将通过站内公告、弹窗、推送、短信等显著方式通知您,并更新版本号与生效日期。

7.2 对于重大变更(包括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或类型发生重大变化、对外提供或公开披露对象发生变化、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个人信息安全事件联络渠道发生变化等),我们还将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单独征得您的同意。

7.3 您可在平台内查阅本政策的历史版本。如您在政策更新后继续使用服务,视为您已接受更新后的政策。

7.4【生效之日 · 两轨口径】本政策为线上政策,自您在线提交成功之日起生效;如双方另行签署打印并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合同(线下签字合同),该线下签字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二者适用场景不同:以在线提交、在线购买方式订立的,适用线上政策,提交成功即生效;以打印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方式订立的,适用线下签字合同,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政策(含所引合同)所称「生效日期」,在线上政策情形下指在线提交成功之日,在线下签字合同情形下指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

八、如何联系我们

8.1 我们已设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统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如您对本政策或个人信息处理有任何疑问、意见、建议,或需要行使本政策第五条项下的权利,可通过下列方式联系我们:

联系事项 联系方式
个人信息处理者 新疆中燕汇金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谢明文(联系方式:workweixin48508c@xjzyhj.com)
个人信息保护专用邮箱 workweixin48508c@xjzyhj.com
客服电话 17799675480(服务与投诉专线;服务时间:7×24 小时,全年无休)
客服邮箱 wenshu@xjzyhj.com
通信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富海路 939 号格林威治城 A 区 28 栋 3 单元 102 室(收件人: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谢明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6MADQ77204E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 455 号 E3 办公楼六楼 6-12A 号(工商登记信息,不作为送达地址)
平台备案信息 ICP 备案:新ICP备2024012959号-1;公安备案:66120102000187号;平台域名:mjly.xjzyhj.com

8.2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尽快核查,一般情况下于十五(15)个工作日内答复。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

8.3 如您对我们的答复不满意,特别是您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有权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或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录:个人信息处理清单(摘要)

处理目的 个人信息种类 处理方式 是否敏感信息
账号注册与登录 手机号码 收集、存储、使用 否
身份实名核验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件影像、人脸信息 收集、核验比对、采取与敏感程度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存储 是
会员建档与匹配推荐 基础资料、择偶条件、认证补充信息 收集、存储、使用、自动化处理、向其他会员按可见范围展示 部分为是
服务沟通 站内消息、红娘沟通记录、约见记录 收集、存储、使用 否
交易与收费 订单信息、支付流水号 收集、存储、使用、依法留存 否
安全风控 日志信息、IP地址 收集、存储、分析 否

本政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本政策与《用户协议》共同构成您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协议基础。

马姐良缘 · 新疆中燕汇金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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